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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作者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11 18:08

景洪市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0519在景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景洪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德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498件,同比上升11.27%;审执结10539件,同比上升17.43%。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新收案件数和结案数首次突破万件。员额法官人均收案411件,人均结案376件。

(一)聚焦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76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13件,涉案人数81人,已审结并判处639人。落实“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要求,判处罚金190余万元,对法律规定应当没收财产的,一律判处没收财产刑。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枪涉爆等暴力犯罪案件214件;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运输毒品等毒品犯罪案件112件;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1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审结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等危害生态环境案件143;突出打击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涉众型犯罪,审结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案件21;坚持惩治受贿与行贿犯罪并重,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

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382件。强化民生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审结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教育医疗、物业服务纠纷等民生案件2060件。深化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家事纠纷案件475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房地产、建筑工程案件850件;依法保护合法交易,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43件;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林业承包、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80件;深化涉外纠纷司法保障,审结涉外、涉侨民商事案件14件。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通过速裁、速判审结民商事案件4107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64.35%切实强化调解作用,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2601件,调撤率占民商事已结案的40.76%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助推依法治市。依法审结行政案件68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加强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和处置,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进一步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平稳处理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强制搬迁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1%

依法规范执行行为,兑现胜诉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动执行难从基本解决切实解决转变。依法执结2913件,执行到位标的33510.93万元。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强化各项惩戒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48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依法查扣车辆251辆,查封房产543套,限制高消费2244人,将1132名自然人、207名法人及其他组织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依法通过网络查控(扣划)4278.92万元,在淘宝网拍卖73件,成交54件,成交金额14727.73万元。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执行案件执结率93.70%,有财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8.73%,终本案件合格率100%

(二)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多元化解纠纷调处中心“一站式”诉讼服务,共导入多元化解纠纷调处2532件,调处成功511件,调处成功率20.18%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设立景洪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室,同时在普文、东风、勐罕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加快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新型解纷模式。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率先在全州范围内实现了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共办理网上立案27件,自助立案14件,微法院立案14件,跨域立案12件。

优化集约送达模式。201991日成立集约送达中心以来,不断优化送达模式,逐步形成集合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委托公证送达、送达组外出送达等集约化送达模式,完成各类送达6000余件/次,收转材料500余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送达难问题,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强一网微四平台建设,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及文书信息33202件,公开庭审直播4727件。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共编发各类稿件336篇,被州内外杂志、媒体及网络采用180余篇,发布微信公众号393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单1600份。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共巡回审理案件6000余件,旁听3万余人次。不断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396件,参审率达95.50%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开展志愿者服务、登革热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依法治市和综治维稳等全市重点工作,为提升城市品质贡献力量。以司法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扶贫商品认购等活动,入户走访困难群众365人次。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坚持诉访分离,认真落实首问接待责任制、日常接访和院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率达100%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为78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42.19万元。

(三)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司法效能

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谁审判谁负责,规范审判监督管理权,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先行过滤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20名院庭长承办案件4324件,审结4003,结案率92.58%。加强员额法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员额法官补选工作,择优补选4名法官助理进入员额法官队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17个精简为9个。

进一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改革三项规程,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效。2019626我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了7件危险驾驶罪案件,目前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了222件刑事案件,涉案人数290人。730日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以来,共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刑事案件131件,节约了诉讼时间成本,提高了庭审效率。积极推进“门诊式”案件繁简分流,将案件在立案环节进行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最大限度提高司法效率

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深化信息化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应用,安装智慧法院语音转写前端设备,建成快捷查询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公开信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服务法官办案的功能,共建成智能数字法庭14个、高清数字化法庭10个,完成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卷宗26161搭建电子送达平台,民商事案件首次送达优先使用新视云电子送达平台完成,实现诉讼文书送达零距离、零等待进一步优化办公办案系统,推进办公办案工作数字化、智能化。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党组织活力,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有序开展。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充分利用集中培训、“云岭司法讲堂”、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在线学法考试、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线上、线下学习平台,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开展学习活动。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突出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环节,立足审判工作职能,既抓好规定动作落实,又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确保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472人次,组织干警参加“云岭司法讲堂”7500余人次,选送参训3712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警创先争优意识,2019年,李昳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彭荟同志获得全省书记员庭审技能竞赛个人优秀奖。

着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抓好一岗双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审判执行、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廉政信访投诉处理力度,不定期开展审务督查、纪律作风巡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发展

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通过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向代表委员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2019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765人,参与庭审观摩评议13128人,见证法院执行活动523。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8次。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邀请30余人走进法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员额法官人均收案411件,人均结案376件,有2名法官年结案超过800在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内挖潜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二是对照当前形势下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任务,部分干警的思想意识、司法作风和业务技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要求,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全面验收交账和“十四五”发展布局之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州委八届八次、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目标定位,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市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0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职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真正把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和为民司法的具体行动,把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在服务平安景洪发展上体现新担当。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景洪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落实”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战略性机遇期和赶超发展需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积极参与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审慎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推动司法能力水平整体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三)践行司法为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通群众诉讼痛点堵点。深度运用信息化技术,加速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平台应用,提升智能化、便民化程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成果。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大力推进巡回审判。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加快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生效。巩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成果,努力在深化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及繁简分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内设机构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强化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应用,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

(五)坚持从严治院,全力打造忠诚履职的法院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扛起全面从严治院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相关意见和要求,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一年,景洪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服务保障第一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创新发展,为景洪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不是指已经撤诉或者已执行。 

2.跨域立案: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向全省任何一家法院,或者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省内异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即可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服务。

3.枫桥经验: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矛盾纠纷。

4.一网两微四平台:“一网”指法院门户网站,“两微”指微博、微信,“四平台”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庭审直播公开平台。

5.巡回审理: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6.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7.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8.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

9.诉源治理:指社会个体及各种机构对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使潜在纠纷和已出现纠纷的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和冲突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所持续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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