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末,烈日炙烤着基诺山曲折的山路。景洪市人民法院勐罕人民法庭的法官抹了一把汗,对身边的书记员说:“我们再走一段,工程现场必须亲眼看到。”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基诺山深处巴哑老寨的一个猪圈修建点。
这是一起几乎陷入僵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说“工程完工了,对方不付钱”,被告说“质量差、造价贵”,双方在法庭上僵持不下,庭审后仍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艰难行进许久后,一行人终于抵达了那座引发纠纷的猪圈。

“这路,你们当初怎么把建材运上来的?”承办法官一边拨开拦路的树枝,一边问。
“大货车上不来这里,我们只能分批拉,拉一趟成本比平地高出一大截。法官你也看到了,猪圈我们都盖完了。”原告回答。
“这能叫完工吗?墙那么矮,猪都能从里面跳出来!我们怎么用?”被告激动地说。
承办法官没多说,从包里拿出卷尺,弯腰开始测量长、宽、高度,书记员在一旁记录。

测量完毕,承办法官站在陡坡上,环视四周险峻的环境,他的声音不高,却清晰有力:“猪圈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施工,其难度确实超过平常。我们趁都在现场,一起把事说开,把事解决。”
随后,承办法官抓住现场勘验确认的事实,开始了调解。

他对双方言明利害:“这深山老林的猪圈建起来不容易,虽然工程有些质量问题,但原告的付出是实在的,款肯定要付。而被告表示目前资金周转紧张,不如各退一步,适当减少工程款并采用分期支付,既缓解被告的压力,也保障原告的权益。”
双方当事人一时陷入沉默。原告低头摩挲着手中的测量记录,被告则反复翻看现场拍摄的照片,双方都在权衡着利弊。
现场的沉默,是权衡,更是等待一个打破僵局的支点。承办法官再次聚焦于双方当事人已付出的成本与面临的难处,将法律的道理一一剖明。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从烈日当空到星斗满天,历经七个小时的实地勘验与现场调解,晚上九点,协议达成。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下名字。
山风穿堂而过,吹散了一天的疲惫。望着夜空,承办法官感叹道:“我们多跑一段路,案件事实就更清一分。践行司法为民,就是要走到群众中间,走进矛盾深处。”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最好的看见,就是走到现场,看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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