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景洪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法治副村长”工作机制,以“沉下去、讲得透、调得和”三字诀为抓手,推动普法宣传、纠纷调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构建起具有边疆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新模式。
“沉下去”:定期走访、座谈,掌握村情民意
坚持“一线工作法”,全面摸排辖区治安状况与矛盾隐患。深入嘎栋街道、基诺山乡、勐养镇等挂钩点,通过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全面了解辖区治安情况与高频矛盾纠纷类型,并围绕基层治理难点与基层干部深入探讨法治化解决方案。建立“法院+乡镇+街道”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基层调解组织、网格员、乡贤等治理资源,构建起“法治研判在前、多元调解居中、司法保障托底”的递进式治理架构。2025年至今,共走访调研、开展座谈10次。
“讲得透”:创新普法形式,让法律“活”起来
“老大爹,您看这个案例,和您家土地纠纷的情况很像……”
把“坐堂讲法”变为“送法上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针对走访中发现的村民法律盲区,组织法官走村入户,采取“双语普法”、以案说法等生动形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乡土语言。开展“一对一”答疑解惑,在普法过程中通过交流互动进一步做好社情村情的收集工作,全面了解村民法治需求。2025年至今,共开展“法治副村长”普法宣讲5场次。
“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远,今天才知道它就在种地、盖房、养娃的每一件小事里!”一位村民感慨道。
“调得和”:兼顾法律与乡情,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始终坚持“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纠纷调处中注重法理情相融合,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在乡村落地生根。在基诺乡司土村,一起持续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法治副村长”的调解下成功化解。法官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一是释法明理,明确债务法律效力;二是情感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三是柔性方案,根据当事人经济状况约定分期偿还,并制定可行还款计划;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2025年至今,通过“法治副村长”机制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
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不断发挥“法治副村长”的桥梁作用,切实深入基层一线助推依法治村,为乡村基层治理实现治理有效、和谐稳定的发展目标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截至目前,全院已选派10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村长”。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强化“法治副村长”责任,将各村“法律问题清单”转化为“精准履职清单”,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