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及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亮点和2024年以来“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自涉民生及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景洪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粒案力办”工作要求,锚定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以真抓实干的姿态和为民司法的情怀,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破解小标的案件“执行难”问题。2024年至今,共执结“涉民生及小标的”执行案件1867件,执行到位金额2078.75万元。其中,涉民生案件156件,执行到位金额927.74万元;案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1711件,执行到位金额1151.01万元。
一是创新举措,优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案件办理中的优势,全面推行“执行事务中心+小分组”模式,系统化整合办案力量,打造团队化办案、精细化管理的高效运行模式,案件执行完毕率同比提升1.3%,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9.42天。量化工作量,制定每天、每周、每月结案计划,通过集约化流水线分工,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旧案专执,以均衡结案良性循环从而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开通快道,提供便民服务。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案款发放至胜诉当事人手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充分利用电子送达平台,引入“E健送达”系统,融合法院现有的各类数据资源,自动生成执行过程的所有文书,智能加盖电子印章,构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全程留痕、规范有序”的集约送达模式,促进智能化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破解送达难题。
三是加大力度,用足强制措施。针对小标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标的小、大部分被执行人有能力而心存侥幸不愿履行的特点,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够”。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强制措施,通过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失信“曝光”、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等执行强制和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323名自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人被司法拘留。
四是善意执行,“融化”堵点问题。对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集中约谈、发出预处罚公告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动员,告诫被执行人要尊法守信,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不自觉履行的法律后果向被执行人进行详细的释明。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相结合,对案件进行灵活、妥善处置,从“自由账、经济账、诚信账、风险账、名誉账”等多个方面为被执行人清算“履行受益账”与“拒执风险账”,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民生案件承载民心之所盼。小标的涉民生执行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关乎着胜诉当事人的期盼,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努力办出为大局服务、为民解忧的“大”情怀。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雷某与彭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虽案涉标的仅3000余元,但彭某表示对赔偿金额不认可,不愿意履行。
案件办理:执行法官到达彭某的住所后,对彭某进行释法说理,详细解释了拒绝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强调了诚信守法的重要性,以免给家庭带来更大的负担和不良影响。最终彭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雷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本院干警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基础上,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说教为主、强制为辅的举措,刚柔并济使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二
基本案情:浦某与陈某、曾某、沈某、江某劳务合同纠纷四案,均为5万元左右的小标的、涉民生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浦某,督促其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但浦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办理:执行干警通过调查,确定了浦某所在公司的住所地。2024年2月29日,执行干警到达了浦某所在的公司,在表明来意后浦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向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浦某仍不配合执行工作,后法院对浦某采取了拘留措施,浦某被收押到拘留所后迫于压力与在外的亲人取得联系,筹措款项,后浦某与陈某、曾某、沈某、江某劳务合同纠纷四案均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多次躲避执行的行为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本院干警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重拳出击罔顾司法权威、扰乱执行秩序、逃避债务的行为,坚决捍卫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执行局 李芸苇
2024年7月5日
景洪法院“执”击小标的,守护“大”民生
7月5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及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亮点和2024年以来“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自涉民生及小标的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景洪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粒案力办”工作要求,锚定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以真抓实干的姿态和为民司法的情怀,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破解小标的案件“执行难”问题。2024年至今,共执结“涉民生及小标的”执行案件1867件,执行到位金额2078.75万元。其中,涉民生案件156件,执行到位金额927.74万元;案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1711件,执行到位金额1151.01万元。
一是创新举措,优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案件办理中的优势,全面推行“执行事务中心+小分组”模式,系统化整合办案力量,打造团队化办案、精细化管理的高效运行模式,案件执行完毕率同比提升1.3%,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9.42天。量化工作量,制定每天、每周、每月结案计划,通过集约化流水线分工,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旧案专执,以均衡结案良性循环从而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开通快道,提供便民服务。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将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案款发放至胜诉当事人手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充分利用电子送达平台,引入“E健送达”系统,融合法院现有的各类数据资源,自动生成执行过程的所有文书,智能加盖电子印章,构建“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全程留痕、规范有序”的集约送达模式,促进智能化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破解送达难题。
三是加大力度,用足强制措施。针对小标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标的小、大部分被执行人有能力而心存侥幸不愿履行的特点,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够”。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强制措施,通过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失信“曝光”、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等执行强制和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323名自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人被司法拘留。
四是善意执行,“融化”堵点问题。对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集中约谈、发出预处罚公告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动员,告诫被执行人要尊法守信,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不自觉履行的法律后果向被执行人进行详细的释明。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相结合,对案件进行灵活、妥善处置,从“自由账、经济账、诚信账、风险账、名誉账”等多个方面为被执行人清算“履行受益账”与“拒执风险账”,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民生案件承载民心之所盼。小标的涉民生执行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关乎着胜诉当事人的期盼,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努力办出为大局服务、为民解忧的“大”情怀。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雷某与彭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虽案涉标的仅3000余元,但彭某表示对赔偿金额不认可,不愿意履行。
案件办理:执行法官到达彭某的住所后,对彭某进行释法说理,详细解释了拒绝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强调了诚信守法的重要性,以免给家庭带来更大的负担和不良影响。最终彭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雷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本院干警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基础上,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说教为主、强制为辅的举措,刚柔并济使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二
基本案情:浦某与陈某、曾某、沈某、江某劳务合同纠纷四案,均为5万元左右的小标的、涉民生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浦某,督促其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但浦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办理:执行干警通过调查,确定了浦某所在公司的住所地。2024年2月29日,执行干警到达了浦某所在的公司,在表明来意后浦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向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浦某仍不配合执行工作,后法院对浦某采取了拘留措施,浦某被收押到拘留所后迫于压力与在外的亲人取得联系,筹措款项,后浦某与陈某、曾某、沈某、江某劳务合同纠纷四案均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多次躲避执行的行为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本院干警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重拳出击罔顾司法权威、扰乱执行秩序、逃避债务的行为,坚决捍卫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