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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钱和朋友,法官都帮我“要”回来了

作者 :李芸苇、陈荣  来源:勐龙人民法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5-15 18:05

 

本是讲义气借钱

给好友解燃眉之急

谁料朋友借钱后

“一借不复还”

 

又是一年农忙好时节,地里生机勃勃的豆子苗让农户们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但一旁的我却心情沉重,看着眼前的豆子,我又回想到2021年10月的那一天朋友老桑找到我说:好兄弟,能不能借我点钱,我买豆苗的资金出了点问题。

看在同村朋友关系上,我先后给老桑了1.7万元,并约定2022年3月归还。谁知道,老桑这豆子是顺利种上了,倒霉的却是我自己。

到了还款日期,老桑总是用各种理由拖欠借款,甚至有意躲避我的催要想到迟迟拿不回来的血汗钱,我无奈长叹一口气,走进了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人民法庭。

“我也是把他当真心朋友才借这笔钱的,如果不是他一直拖着不还,我真不想闹上法院。”

法官在听取了我的诉求后认为,我和老桑是同村又是好友,抬头不见低头见,简单的一判了之无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遂联系了老桑,其亦表示有调解的想法。我们便在法官的组织下进行了庭前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对着老桑说到:“俗话得说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人无信而不立。老桑,在有能力的时候,就算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应该遵守约定按时还款。能够在你危难之时帮助你的,都是真心把你当做朋友的人,不应随意消耗这份信任与感情。”

我的眼睛撇向对面的老桑,他手托着下巴,眼眸微垂,状似沉思,似乎已被法官的话触动。

眼见气氛有所缓和,法官又说明了欠钱不还可能会面临着被强制执行财产或是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法律后果。并转头劝说我看在昔日友情基础上,考虑老桑经济状况,作出适当让步。

在法官情法交融的劝说下,老桑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道歉我和他达成调解协议并恢复了昔日的好友关系,老桑当庭支付了我5000元的现金,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在后续过程中逐笔付清

 

调解结束后,我握着法官的手连连感谢:“感谢法官的帮助,如果不是你,我不仅拿不回钱,还要失去一个朋友”。

法官拍了拍我的肩,微微一笑告诉我,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法官的职责,而当事人的信任就是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