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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终本”不“终止”民生旧案得了结

作者 :李芸苇  来源:执行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5-06 08:05

 

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

当事人有时候会听到“终本”一词

那么,什么是“终本”

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

 

1.尘封已久的判决书

景洪市人民法院内,杨某拿着一份泛黄的判决书,在执行局门口徘徊。

原来,在一次家务清理中,杨某意外发现了一份封尘已久的判决书。2004年,一场交通事故带走了杨某儿子的生命。肇事人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104,821元,岩某当庭支付5300元。岩某坐牢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所以暂时未能实现杨某的合法权益。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便是20年。看着眼前的判决书,诸多疑虑涌上杨某的心头。这件事已过去这么久,还能联系上岩某吗?他坐了牢出来还有能力支付执行款吗?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杨某走进了执行局,提出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局收到申请后,通过公安系统联系到岩某,发现其沟通态度良好,但因其不会说汉语,给案件推进带来了不小的阻力。因此,执行干警特地找来精通傣语的少数民族同事与岩某交流沟通。

“实在对不起,法官,我以为我坐了牢,这个事情就结束了,我虽然现在没什么钱,但是我一定尽快筹钱把该还的还上。”

原来,岩某文化水平较低,系文盲,因对法律不了解,认为自己服刑之后便案结事了,且经济状况一直不佳,并非有意躲避执行。在执行干警的说明下,岩某很快就认识到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顺利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支付执行款7万元,剩余3万元承诺分期付清。

“真是没想到20年的欠款还能追回来,感谢法院的帮忙。”

 

2.多年积压在心的“大石头”

多年以来,老丁的心里一直有块大石头。1998年,老丁与龙某因建筑工程合同欠款纠纷闹上法庭。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龙某下落不明,名下亦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案件终止执行。机缘巧合之下,老丁在2023年意外得知了龙某的下落——龙某已回到外省老家多年。

景洪市人民法院接到老丁恢复执行的申请后,立即向龙某所在地公安局发出了调查令。而这样一起早已查无财产的执行老案,工作难度可想而知。经过调查,龙某已举家迁走。但执行干警并没有灰心,既然找不到龙某的地址,那就先找到当年替他出庭的弟弟的地址。

最终,执行干警通过龙某的弟弟联系上了龙某,并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悉数告知,然而龙某却因案件年代久远,不愿承认判决。执行干警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逐渐解开了龙某的心结。最终,龙某的女儿代其同意支付拖欠案款,并一次性付清。

 

请执行人老丁于今年4月发来感谢信,感谢景洪市人民法院和执行干警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地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法官说法

1.什么是“终本”?

“终本”指的是执行程序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等类型的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

当然不是!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法院每隔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