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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守护花开,护“未”成长——景洪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作者 :陶茸、玉罕丙  来源:速裁审判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4-25 11:04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这是《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作为孩子的父母,即使在离婚后,对于子女仍要履行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4月24日,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景洪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发出的首份相关提示。

 

家庭“冷暴力”闹离婚

该案中,原告尚某某与被告罗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但因双方感情基础薄弱,性格不合,加上长时间分居两地,婚后感情一般。日常生活中,二人沟通交流少,被告经常对原告实施“冷暴力”原告多次试图沟通解决问题无效,不堪忍受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审理,双方当事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考虑到二人的婚生子长期跟随母亲生活且年龄较小,承办法官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对解除婚姻关系及现婚生子的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院温情“提示”

“未”成长

“父母离婚,孩子难免会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巨大变化。舐犊情深,亲慈恩重。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

随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除,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双方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子女情感需求,携手为孩子打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帮助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涉及未成人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司法保护,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公平正义的春风吹拂每一个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