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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棋”遏制校园欺凌 “法护”少年的你

作者 :玉旺叫、李芸苇  来源:勐罕人民法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3-28 09:03

 

 

2023年6月,小可、小波和小康3人在学校发生争执。小可被情绪激动的小波打了一拳,导致其牙齿断裂半截。事发后,小波、小康2人因害怕小可向父母和老师告状,又进一步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几天后,小可父母察觉孩子状态异常,通过其他知情人告知才得知了小可被欺凌的事实。于是,小可父母将此事起诉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勐罕人民法庭,要求小波、小康承担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因案件涉及学生欺凌,案件敏感特殊,为从源头解决校园欺凌类案件,勐罕人民法庭秉承“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理念,将“家庭教育、法治教育、校园教育”三步棋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

 

第一步:与父母沟通,协商赔偿止纷争

在征求双方学生监护人同意后,勐罕人民法庭开展了调解工作。首先,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入手,建议监护人应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并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之后,承办法官联系了保险公司划定责任赔偿限额,通过和学校、保险公司、学生监护人三方的协商,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将该校园侵权案件结尾,把对双方学生的伤害降到了最低点。

 

第二步:与孩子谈心,劝诫引导促和解

在承办法官和监护人的教育之下,2名被告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今后不仅会做到自己不组织、不参与校园欺凌,更会对校园欺凌行为勇敢地予以制止。随后,承办法官又对原告进行了简单的心理疏导,并讲解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2名被告在监护人的陪伴下当场道歉,原告及其监护人表示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第三步:与校方联手,了解需求定计划

为更了解学校对于法治宣传及司法介入教育的具体需求,达到办结一个案件、教育一片学生的效果,勐罕人民法庭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走进校园,与校方深入分析了校园欺凌案件产生的原因及不良影响,并制定了及时、高频的普法宣传计划,组织法官进校园、上讲台,通过生动司法案例帮助未成年人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扣好少年们人生的第一颗“法治纽扣”。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上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做?

面对校园欺凌事件,不仅需要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避免孩子成为“施暴者”。同时,青少年如遭遇校园欺凌,应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公安机关的帮助,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