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一颗镶嵌在北回归线上的“绿宝石”。景洪市作为州府所在地,森林面积约9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5%,植物3800余种、动物500余种,在这里,“天蓝地绿水清”成为了最亮的底色。景洪市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嘱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打造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自2022年1月集中管辖西双版纳地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景洪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对环境资源审判规律的认识,以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整体性思维,系统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法庭。按照“三合一”审判需求,组建由1名分管领导担任审判法庭负责人,调配具有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经验和执行工作经验的5名员额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组成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负责审理环境资源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形成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框架的专业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推进机制创新。对涉大气、水、土壤污染行政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判机制,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二、创新环境资源工作模式,深化环境治理多元共治
凝聚协作合力,优化畅通司法治理。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各类业务研讨2次,为行政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授课2次,组织行政机关旁听庭审8次。主动服务绿色发展,延伸环境司法保护触角。先后在州生态环境局、勐养中心管护所、曼点管理站正式挂牌集生态恢复、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为一体的“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合作点”“景洪市人民法院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亚洲象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景洪市人民法院西双版纳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点巡回审判点”,不断将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向纵深推进,着力凸显环境司法的教育、示范、指引功能。
三、发挥生态环境宣教引领作用,广泛凝聚群众环保共识
做好各渠道各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宣传,讲好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故事,切实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环境资源保护的共识。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信息,对来院咨询的人员进行耐心讲解,引导当事人关注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动向。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切实提高机关干事的环保法律素养。普法下基层,通过“巡回开庭+以案释法+资料宣传+双语普法”的模式,深入农村进行普法宣传,引导村民关注生态环境,壮大环境资源保护的队伍。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节假日为契机,结合重点生态区域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向市民、游客发放宣传资料。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环境关切,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绿水青山”,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