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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云上法庭”上线啦!

作者 :刀建博  来源:刑事审判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6-06 15:06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让审判权在阳光下成为常态,不断深入群众,2023年6月5日上午,景洪市人民法院前往景哈乡莫南村委会莫南新寨开展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龙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邀请景哈乡人大代表、各村小组干部及各村村民到现场进行旁听。

景哈乡位于景洪市东南部,距离景洪市约30公里,全乡有3个边境一线行政村,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边境风情文化,是一个集民族、边境为一体的乡镇。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不断推进强边固防工作,加强边境村寨村民的法治意识,打造守边固边的司法防线。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龙某驾驶车辆在景哈乡橄榄坝大桥下接到欲偷渡人员周某等4人,绕道走小路将4人送至景洪市勐龙镇交给下一段负责运送的人后离开,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龙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结合案件,运用汉语、哈尼语“双语”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告诫广大群众国(边)境线不可逾越,并发放法律宣传手册400余份。本次庭审采用微信视频号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审理,直播在线1200余人观看,形成了一传十、十传百,口口相传,“击鼓传花”的良好宣传局面。

 

 

法官说:

什么是偷越国(边)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巡回审判模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打造“云上法庭”等宣传阵地,积极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力求从源头上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切实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