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发先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5人在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刀志宏、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金伟陪同下,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就2011年至2013年8月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来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光明从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法官素质;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行政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向调研组进行工作汇报。针对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量少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范文忠认为存在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行政机关首长工作忙;二是觉得出庭没有面子;三是法律意识淡薄;四是轻程序重结果。
据悉,2011年至2013年8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已结22件,未结4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46件,裁定准予执行28件,撤回执行申请17件,不准执行1件。
根据云南省高院(云高法[2009]12号文件)关于推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截止2013年8月,景洪市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到庭应诉的有2件,科室长出庭3件。
听取汇报和了解情况后,调研组认为:由于院领导重视,行政审判法官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景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案件从量上来看,虽然不算多,但工作扎实、成效高,使一批“民告官”案件得到解决,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在汇报中,找准行政机关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调研组掌握了解第一手资料提供了可靠依据。针对行政机关特别是涉案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量少的情况,调研组希望与行政机关多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出庭应诉率,保证案件质量。听完汇报后,袁发先对景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二是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积极推动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