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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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12 15:09
9月9日,州中院召开“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交流总结工作视频会议,中院、景洪院、勐海院、勐腊院共9名干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作心得体交流发言。景洪市法院刑一庭法官陈美兰、民二庭法官陈德明作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在交流发言中,9名干警充满激情,畅谈了通过参加“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对上海高院四名法官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所带来的“令法院失尊、令司法蒙羞、令正义受损”的恶劣后果,表示愤慨和指责,表示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守住法官道德红线,规范自己言行,强化守纪意识,强化是非观念,自觉加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重塑法院形象,始终做到:慎独、静心、崇俭,为我州法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加强和巩固专题警示教育成果,使之成为长效机制,会上,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向全州法院干警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强化内心约束,二要规范自己言行,三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对下一步如何抓好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两级法院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一盘棋思想;二、两级法院要加强执法承诺的督促检查;三、要充分尊重诉讼参与人;四、要使用文明用语,着装规范、举止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