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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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05 10:06
5月27日至31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第四期民事法官培训班,来自我州、楚雄、临沧、普洱等基层法院共200多名民事法官参加了本期培训班。景洪市人民法院组织20名民事法官参加了培训,为民事法官“充电”,提高办案能力。
省院民一庭副庭长马艳玲、民二庭副庭长龚睿、黎泰军、昆明中院审判长吕强、省院研究室副主任高雁、法官学院教研室吴福智到培训班分别讲授《房地产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离婚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等课程。在培训期间,景洪市法院参训法官认真听课,专心听讲,熟记授课老师解读的每一个疑难问题以及破解疑难问题所采取的有效办法和如何运用法律条款。同时还与授课老师进行互动,让授课老师解答自己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为今后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办好民事纠纷案件,正确理解民事法律和适用民事法律条款,有效攻克民事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