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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兰玉早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作者 :四大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31 10:12


 

景洪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兰玉早等14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我院收官之际审理的首例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兰玉早纠集被告人蔡红泉为门店经理、林世豪为财物主管,以西双版纳州先后开设的“快贷网”“浙江安财”“一起富”门店为掩盖,招募被告人孟散保、马文涛、邹海龙、冉潇、罗进泽、唐炼、陈瑛、张艳丽、钱显芬、张小花、杨思城为成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放宣传单、放贷名片等方式宣传,以无抵押、无担保、放贷快等信息为诱饵,假借民间借贷吸引被害人借款。诱骗被害人借款后,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虚假给付事实,随意收取各类名目费用,不断垒高债务,向被害人索要高额费用。在被害人无力还款时,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软暴力”对被害人进行催收,催收未果后采取拖车、上门逼债、粘贴借条、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逼迫被害人还钱,并收取上门费、罚款等额外费用,长期从事非法放贷违法犯罪活动。现该案指控14名被告人涉嫌实施敲诈勒索案件达43起。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针对起诉书指控的43起犯罪事实,分别针对每一起犯罪事实逐一出示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1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该案系共同犯罪案件,公诉人通过区分首要分子、主从犯、所起作用及职责,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量刑建议。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后,合议庭成员将根据全案事实、证据,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法公正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