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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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29 17:01
12月28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2012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2012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在院党组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围绕中院党组提出的“信念坚定、人不出事、案不出错、做人有名气、法院有形象”的工作目标和景洪市委“桥头堡”建设中心工作,以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注重实际效果;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设立小额速裁中心,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减少群众诉累;扎实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提升庭审活动效果为己任,着力提高案件质量,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61件,结案2380件,结案率达80.4%。
大会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执行局、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勐龙中心人民法庭等4个先进集体;虞兵、玉儿、刘薇、李国忠、陈新、雷艳、刘光辉、何勇、耿秀龙、文钰、陈美兰、柴沁晨、沙凌、余俊、邓大伦、岩罕尖、岩铁、刘宥志、李昳、陶润仙、黄颖、白永春、许乃文、岩叫、施彦辉、段琳瑜等26名先进个人;张斌、玉波罕、杨成文、刀建华、玉罕、张海云、虞兵、刘薇等10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大会要求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实在在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司法清明廉洁,再创工作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