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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荣获“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作者 :景法宣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11-21 17:11

11月19日至20日、景洪市召开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景洪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被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景洪市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和工作人员87人,其中女干警37人。近年来,女干警们以公正善良、敏锐睿智、耐心细致的个性优势,以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立足基层服务人民,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扬,树立和彰显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被云南省高院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7位女法官被分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多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女干警们勇挑重担,成为各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她们精通业务,工作作风严谨细致,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她们从关系民生和群众贴身利益的案件着手,全力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她们以调解为主线开展工作,工作中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她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将教育贯穿于审判工作之中;她们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机制,女子法庭深受赞誉;她们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女性特有的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微笑地面对群众,用真情化解纠纷,让当事人在感受到法律尊严的同时,又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以自己辛勤的汗水,换取了和谐与稳定,赢得了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与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