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今年4月15日是全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及法院干警国家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景洪市人民法院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对《国家安全法》进行学习,并展开了线上线下各式各样的宣传。
一、思想认识到位
我院及时传达《中共景洪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景洪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及《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加强法院干警对国家安全的意识,提高干警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为进一步营造全院氛围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学习教育到位
我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分。党组书记,院长李德智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起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全院干警反复研读《国家安全法》条文,将条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结合,方式灵活、形式多样、务实求效。
三、宣传发动到位
我院采取多渠道进行深入宣传,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送宣传短信,发放学习资料、借助院内LED显示屏和法院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在全院营造出深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并于4月15日安排志愿者到嘎栋农贸市场发放宣传手册,在向过往群众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对群众提出的其他法律疑问也进行了热情解答。做到了全方位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通过本次学习宣传活动,我院将把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广大群众国家安全法律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树立了景洪法院的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