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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受欢迎 公正办案获锦旗

作者 :艾相宰 玉儿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10-17 17:10

 

10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建筑工人虎雄林来到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将一面写着“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服民意”的锦旗送给办案法官,以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办案”情系农民工、关心弱势群体的感谢之情。

2010年12月19日16时许,原告在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景洪实验小学建筑工地从事粉刷工作,当时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的工人因工作需要发生争执,而引发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闻讯赶来的虎雄林在混乱中被不明物件击中头部受伤,当日立即送至景洪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诊断为左颞、顶、枕硬膜外血肿,左颞顶骨骨折等头皮挫裂伤血肿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并下了病危通知书,治愈后于2011年1月11日出院。经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需进行颅骨修补术,后续治疗费需29500元人民币,休息期为150日,营养期为90日,护理期为60天。该斗殴事件已由景洪市公安局以故意伤害一案立案侦查,对涉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王莲龙进行了网上布控,至今仍未抓获归案。

为维护合法权益,虎雄林将云南九洲建筑公司告到景洪市人民法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228146元。受理后,民一庭承办法官经过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在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多次到公安部门了解案件侦查情况,并调取事件发生时的相关调查笔录。为积极响应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政策精神,为了最终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弱者)的合法权利,经过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69378元人民币,保障和维护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