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邓剑林、毕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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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2 16:10
近日,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采取强制措施,快速执结三起民间借贷的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陈某等与被执行人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等三件执行案,本院于2018年5月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本院依法终结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未按约定足额支付案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均无效后,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19年10月8日,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的7107488元存款至本院账户,并及时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手中,快速高效的推进了案件的执行。
景洪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转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运用信息化进一步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取得了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