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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通过微信成功执结跨国执行案

作者 :罗榕玮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11-19 17:11


俗话说:“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的触角已遍及全球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微信等方式直接进行交流成为当下大家普遍选择的联系方式。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手机微信向远在老挝的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材料,并督促履行了还款义务。

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王某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并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义务。原告某物业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3705.72元及执行费50元。

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王某下落,在通过某开发商的协助下,于2018年11月16日得知王某的移动电话号码。经承办法官拨打开发商提供的电话,执行人王某的家人接听了电话并告知承办法官王某已外出境外好多年,现已无联系。但是有微信联系方式,执行人王某家人提供了微信号。执行法官随即添加执行人王某微信号同时表明身份,执行人王某得知法官身份后同意了承办法官的添加请求。于是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依法告知因其存在失信行为,已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出入境等措施,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常年在国外的被执行人王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诚恳的与执行法官沟通,说因自己常年在国外,并未知晓自己在国内有纠纷。随即,被执行人王某及时与国内的家属联系,家属于2018年11月16日主动将上述执行款项、执行费通过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交到了景洪市人民法院,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联络方式从最初的写信到现在的微信,从本案来看,通过微信方式的送达、办案,能高效率的快速结案,是我们以后的工作模式。今后,我们应顺应时代发展,依靠新型的通讯手段,转变办案模式,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快速执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