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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组织参加 “阳光司法工程”视频会议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6-06 11:06

 

6月4日,中院召开全州法院“阳光司法工程”视频会议,景洪、勐海、勐腊三院均设分会场。景洪市人民法院组织20名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上,中院审管办主任谢飞传达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推进会精神,通报了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的开展情况。景洪市法院院长范文忠、勐海县法院院长白玲、勐腊县法院副院长徐浩分别在分会场作“阳光司法工程”开展情况汇报,对如何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正视我们落后的局面。二、从6月份起,两级法院要认真研究,每月每院至少要开两个庭。三、两级法院要精心挑选案件,精心开庭,开出效果。四、经中院党组研究,由中院新闻中心牵头,开展“我看阳光司法工程”征文活动,希望全州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五、每院至少选择一个重点案件作为重点宣传,加大“阳光司法工程”宣传力度。董国权院长强调:全州法院要同力配合,牢牢树立全州一盘棋意识,严格按照省院、中院的安排部署和各院的实施方案抓实抓好“阳光司法工程”,只有这样,按时按量完成“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视频会议结束后,范文忠院长强调:开展“阳光司法工程”对我院每一个审判人员是一个难得锻炼机会,也是展示我院法官风采的良机。如何开展“阳光司法工程”?通过今天的视频会议,大家都已经明确了开展“阳光司法工程”的目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中院董国权院长提出的五点要求,认真开展“阳光司法工程”庭审活动,按时按量完成中院交给的庭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