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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该具无名尸体?

作者 :周晓云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3-08 10:03

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付雄九被告景洪市公安局、景洪市民政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殡仪馆其他行政行为【案号2017)云2801行初33号一案中,承办法官发现针对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没有规定,导致公安、民政各自职权不明,如何履职才合法?为此,承办法官与景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联系商办此案。

3月2日下午15:00,在景洪市人民政府303会议室就无名尸体的处理程序召开协调会,参会人员有景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定勇、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廖邦顺、景洪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周晓云、景洪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教导员张春林、民警邹建勋、景洪市民政局副局长郑贵祥、该局殡葬管理所所长文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殡仪馆工作人员王建刚,会议就今后景洪市出现无名尸如何处理展开讨论,畅述各自职责,现我国正处于老龄化,老年人丧失记忆走丢后死亡等系列问题进行讨论。最后,景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定勇要求景洪市民政局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汇报,整理出一个方案,并报景洪市人民政府进行规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