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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青春与芳华诠释司法为民的理念和执著

作者 :卢云椿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2-28 09:02

春节前,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但被告以身体有病为由,多次通知都不到法院签收法律文书,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所患的是传染性疾病,需要一定时间治疗,便中止了对案件的审理。


眼看案件的审理期限越拖越长,原告为此多次催促且情绪趋于激烈,称被告的疾病经过很长时间早已治愈为什么还不能开庭,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慎重考虑后,认为被告所患的疾病经过长达半年多的治疗应当已过传染期,便专门组织书记员到被告住所进行送达法律文书,并提前采取了一些必要的预防措施,购买了防护口罩。当书记员按原告提供的地址到达被告家中后,才得知被告仍处于肺结核传染期,且所患为耐药性肺结核。但为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书记员仍坚持完成了送达法律文书的工作。送达完毕后,书记员来不及感想自己身体刚刚已面临的巨大健康风险,继续驾车又投入另一项忙碌的工作任务。

这就是人民法院书记员付出的一个缩影,他们每天所面临的风险并不是刀光剑影,他们就在这极少有人知晓的时间和地点上,用自己青春和芳华,去默默诠释司法为民理念和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