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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情系国防建设获原告感谢

作者 :卢云椿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1-21 17:01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并收到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某部送来的两面分别写着“军民团结、情系国防”、“秉公执法、维护正义”的锦旗,对法官高效、快捷办理租赁合同纠纷案、维护国防建设表示感谢。



经审理查明,原告空军某部为了贯彻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被告西双版纳顺康药业有限公司和被告谭晓春将之前租用房屋和场地归还,但两被告一直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搬离。眼看上级规定的全面停偿最后时限越来越近,时间越来越紧迫,无奈之下,原告空军某部便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受理案件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民事审判二庭精干力量进行审理。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便针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甚至休息日都通过工作电话与原告和被告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两被告拒绝搬离是因其在租用场地上建盖了办公楼,投资金额较高,在未看到任何赔偿条款的情况下,担心搬离后自己的损失惨重,才一直不愿意配合原告搬离的原委后,承办法官耐心向两被告讲解了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是人民解放军强军、建军的重要举措,是国防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通过这一系列细致工作,两被告也很有诚意的表态会支持国防建设需要,但对于可能产生损失,仍然表示确实是放弃不下。在这个关键时刻,承办法官适时提出了暂时搁置是否应赔偿损失争议,租用的资产先行返还原告,但由双方共同保留可能造成损失的证据,留待将来另行协商或是诉讼解决的方案,这样的话,原告可以按时完成国防建设所需要完成的任务,两被告在用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建设的同时,也不妨碍在将来使用现在双方确认后固定下来的证据主张可能的利益,原、被告双方在看到这样的提议后,就同意按这个方案达成和解。在双方达成和解之后,承办法官仍不间断对和解协议的实际履行状况进行关注,并适度保持了和双方当事人的沟通。最终,原、被告在2017年12月25日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内,顺利的履行完毕调解协议全部内容,真正的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