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以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杨川云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一行4人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文忠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和上级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情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主要工作责任,完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和不必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存在的不足等五方面向检查组作了汇报。
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痕迹材料后,检查组对景洪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一是市院党组班子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工作措施得力到位,并取得了成效,没有出现问题,保持了队伍的纯洁,还反映出范院长亲自向考核组汇报工作,认真履行一把手的责任充分得到体现。二是党组班子认真落实各级党委的贯彻落实的责任制,各项规定以及廉洁自律的有关政策,工作重心把握的准。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亮点:1、省院到市院检查,得到了高度评价,杜绝吃喝风签订到了个人。2、家庭助廉承诺书,并以团拜会的形式对家属给予肯定,充分体现出党组班子从年初就开始重视开展落实此项工作。3、党支部与每位党员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4、对新招录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在上岗之前就进行廉政谈话。5、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这项工作开展得很扎实,并进行了廉政谈话。6、组织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高院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7、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8、年底各部门机构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书,针对检查项目,写出了自查情况报告,而且班子对各部门进行奖惩。9、重视信访举报工作。10、在审判法庭里设置了警示教育旁听席。检查组希望今后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会议精神、各级党委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党组成员班子不能出问难题,一定要率先垂范,管理好分管部门法官和工作人员,加强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根据中院董国权代院长的要求,始终做到:“人不出事、案不出错”这两方面来做。
范文忠院长表示: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改进不足,再接再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