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景洪市法院>>简报信息

规范庭审程序 促进司法公正

作者 :李渊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7-25 16:07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罕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

本案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对于被告缺席依法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就显得尤为重要,庭审是否规范是衡量司法公正与否的一个最直观的评判标准。自勐罕人民法庭成以来,各项办公设施不断完善,经过多次设备的调试后,此次开庭按照规范的庭审程序首次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在规范庭审活动中,庭审的形式规范的是关系到司法公信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而同步录音录像则是记录这一事实的有力凭证,同时也是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中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庭审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处于核心阶段,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中心环节,也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法定形式。同时,庭审又是向社会公开展示法院审判活动的一个窗口。审判工作重心不应仅仅放在对个案实体公正的追求上,而应追述自身的审判行为向社会昭示司法的正义、严肃、规范及信念,规范庭审形式是实现司法审判目的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度的重要措施,是全面落实“审判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法官的司法力,从而有效地促进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这不仅是我们的司法审判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的司法审判所应有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