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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与州森林公安局联动保障 “阳光司法”庭审

作者 :毕路平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1-29 09:01

 

 

为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司法公开。 121日,景洪市法院院刑事审判选择涉林典型案件在景洪市纳板河村委会麻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景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某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顺利进行,景洪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与州森林公安局协调联动,周密部署、出动警力11人次,圆满完成了此次“阳光司法”庭审警务保障任务。


为顺利完成此次 “阳光司法”庭审警务保障任务,根据案件庭审需要,景洪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与州森林公安局协调联动抽调9名民警予以配合,协助此次刑事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并明确了各组的分工和职责。庭审前及时与业务庭室沟通,全面了解案情、家属及旁听人员等基本情况,并制定了周密的庭审警务保障方案,精选警力参与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庭审过程中,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全体参战干警密切配合、警容严整,举止规范,各司其职、严格执法,同时做好外围旁听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此次 “阳光司法”庭审警务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