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景洪市召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3个先进单位和9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这标志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景洪市人大副主任李建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梁纪平、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景洪市人民法院法官等其他工作人员共80多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文忠从清理执行积案的总体部署情况;具体实施清理执行积案情况;建立执行救助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切实贯彻落实涉诉特困救助政策;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执行作作计划等七个方面总结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情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梁纪平也作了讲话,他要求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景洪市人民法院全体法官等其他工作人员要进一要提高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执行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三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执行工作的能力。
2008年12月17日,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下,我市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院院长、市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政府、市检察院、11个乡镇街道办、5个国营农场等共36个单位参与的成员单位,并制定了我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政府参与、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格局,并于2008年12月18日召开了36个成员单位参加的贯彻落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动员大会。会后,景洪市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还成立了景洪市人民法院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积工作,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目标。及时安排人力物力,确保了我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程与全国、全省同步进行。通过前期摸底排查,截止2007年底受理尚未执行的执行积案1714件,标的8439.62万元。其中有财产案件250件,标的2790.50万元;无财产案件1464件,标的5649.05万元。在1714件积案中,重点案件255件,涉及特殊主体58件,涉及特困群体案件178件,涉诉信访案件19件。经过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和景洪市人民法院干警历时近一年的努力工作,本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执结积案1694件,执结率98.83%,执结标的金额8385.92万元,其中,执结有财产案件239件,执结率95.60%,执结标的2784.17万元;执结无财产案件1455件,执结率99.38%,执结重点案件255件,执结率为100%,其中执结涉执行信访积案19件,执结率100%,息访率达到100%。并涌现出景洪市公安局等3个先进单位、梁纪平等9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