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干警作风,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7月21日,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动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和市委的决策要求,安排部署专题教育各项工作。
动员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光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并传达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及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景洪市人民法院治理“为官不为”领导小组,并制定景洪市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当前在我院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贻误事业发展,损害党的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通过与法院工作实际以及坚持把 “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组织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努力通过思想发动,教育转化一批;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提醒一批;通过自查自纠,调整处理一批;通过集中调研督查,查处纠正一批;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一批,真正把 “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治理好,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全院科级领导干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自觉学习相关材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围绕整治内容,深入自查剖析,精心组织推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步骤、有秩序、有成效地进行;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者严厉追责,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引导领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新常态,养成“在位有为、必须作为”新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