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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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04 10:03
3月2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组织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警示教育案例,增强反腐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接受警示教育。
会上,市法院有关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2014年廉洁司法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周强院长在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一、认真吸取教训、常怀警醒之心;二、坚持廉洁自律、筑牢反腐堤坝;三、坚持严抓严管,确保司法廉洁。要求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来,不断提升公正廉洁司法的水平。特别是要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自律;忠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组织学习了“毁于朋友和情人的法院院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夏俭军受贿案”;“被贪欲击垮的执行局长—江苏省南京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陶福友滥用职权受贿案”;“ 船到江心补漏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包如源受贿案”等三篇警示教育案列,要求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后,要以三篇警示教育案例为镜,加强思想改造,注意谨慎交友,自觉接受监督,保持高尚情操。改造思想不停步,谨慎用权不谋私、安于清贫不贪婪。要坚守司法良知、办案忌“不公”,要净化朋友圈子,帮忙忌“越界”,要敬畏手中权力,用权忌“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