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毕路平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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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6 11:11
11月24日上午,云南省高院刑事审判五庭在西双版纳州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以潘某某为首的11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由于该案属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数众多,且涉嫌枪杀国家缉毒二级英模柯占军同志,在当地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而倍受社会各界关注。
为了保证此案押解和庭审等活动的顺利进行,州中院于11月21日向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发出调警令,要求调集司法警察协助完成云南省高院刑事审判五庭在西双版纳州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潘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的庭审保障任务。司法警察大队接到任务后,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立即召开了部署会议,根据中院调警令相关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押解、庭审保障、协助安检预案,科学安排部署警力,押解、看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各司其责。强调值庭押解安全,确保此次庭审安全顺利地进行。
在长达8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景洪市人民法院参与警务保障的司法警察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精神,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操作执行。高度戒备,认真履行职责,严密羁押、看管被告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了此次警务保障任务,有效保证了此次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展现了新时期司法警察的庄严警威。
此次警务保障任务的完成,提升了两院警队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的综合能力。也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大型警务保障任务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将来完成更艰巨的警务保障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