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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 打击“老赖”

作者 :李凡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10-27 15:10

 

 近年来“人间蒸发”“躲猫猫”等手段翻新、花样繁多的欠债不还的失信行为使得大量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司法权威受到严重挑战。景洪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在报纸上、信息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失信者的信用惩戒,形成打击规避执行合力,有效化解“执行难”问题。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提高威慑力。

今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对67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信息等在报纸公布曝光。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恶意逃避、暴力抗拒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对其名誉、声誉产生影响使他们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多方联动,让“老赖”寸步难行

“你好,请问是不是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我是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周某,你们法院的账号是多少?我要交案款,请你们把我从黑名单上屏蔽了,我要买飞机票”。

王某因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后经调解确定被执行人于2011年4月25日前付清借款。因周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申请人王某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后王某一直联系不上,跟执行员玩起了“躲猫猫”。按照相关规定周某上了失信“黑名单”,因其去外地办事需要买飞机票而被拒耽误了行程,只好主动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履行了义务。周某感叹到“上了黑名单真是寸步难行”。

今年1月,景洪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起了“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与银行、民航、铁路、工商、国土、规划、建委、等公共资源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共同建立联动惩戒机制,依法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等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入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此制度实施以来,景洪市人民市法院已把近千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上网公布。现已有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其不能招投标、出入境、坐飞机等原因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多个部门相互协作实现了信息共享,全面挤压了失信者的活动空间,贷不了款,坐不了动车,乘不了飞机,购不了房,出不了境……被列入“黑名单”之后的人尝到了失信给生活带来的麻烦。让“老赖”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