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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全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4-08-08 09:08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组织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中指出:“六难三案”主要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必须坚决进行整治。为此,景洪市人民法院领导十分重视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及时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实质。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魏炜全文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精神,使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寻找、科学分析、“六难三案”问题存在的根源和破解的有效“良方”,花大力气、下大功夫,全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扎实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诉讼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立案受理,方便群众诉讼立案;进一步改进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强化执行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促进司法廉洁和法官廉政,确保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取得实效。通过学习,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一致认为: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势在必行,其重要意义在于可以有效提升“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和人民法院公信力。由于“六难三案”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和公信力。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全力整治“六难三案” 问题 ,为当事人、律师和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环境,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形象,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平安景洪、法治景洪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