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德明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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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2-13 09:02
近日,我院立案受理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起诉的涉及景洪至勐宽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以及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公园园前景区改造项目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件共17件。
为了及时有效的审理好这批案件,经我院民事审判二庭承办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后,确定了 “以调解为重心,着力化解纠纷源头,努力促成双方和解,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基本工作思路。
2014年1月3日,我院民事审判二庭罗金梅、陈德明、张海云,立案庭陶润仙以及法警队岩铁五位同志带上了电脑、打印机、公章等“法官的武器”,采取“巡回办案,现场办公”的工作方式,挨家挨户到每一位涉案群众家中,做起了涉案群众的思想工作、调解工作。
承办人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顾不上吃饭和休息,顾不上道路的崎岖和危险,从早晨一直奋战到深夜。期间,来到了每一位涉案群众家中,耐心细致的为涉案群众答疑解惑,促成了涉案群众与景洪市国土资源局的和解,并说服景洪市国土资源局为涉案群众提供更多的帮助。
通过不懈的努力,17件案件中,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送达调解书5件,撤诉6件。此后,涉案群众主动到我院调解2件,主动履行协议后由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撤诉4件。截止2014年1月20日,该批案件全部审结,涉案群众均在履行搬迁义务,真正实现了“纠纷化解、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障了我市的重要工程能顺利开工建设,有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