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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法院连续三年被评为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3-05-07 10:05

 

景洪市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效,连续三年被允景洪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评为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管理。

景洪市人民法院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场所落实、经费落实,从而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把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与各部门签订了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人、财、物管理工作和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同时积极主动协助配合街道办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社区民警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政治维稳。

全体法官、工作人员、退休老干部和家属凝聚力强,团结一心,和谐相处,人人创先争优,风气良好,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通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利用审判活动积极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人人争当“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反对“法轮功”的宣传员,全院法官、工作人员、退休老干部、家属子女无一人习练有害气功和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活动。利用春节或其他活动,对困难退休老干部和困难家属进行看望慰问,了解生活、身体情况,问寒问暖,解决后顾之忧,积极协助黎明社区在院内显著位置张贴有关“低保”规定,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收到良好效果。

 

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1、健全和完善门卫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法警值班和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门卫和值班人员对来访者或办事人员进行登记,查明身份和来访事由,从而对内部确定的财务、保密、保管室、领导办公室等要害部位实施重点防范。由于保卫措施到位,每年均未发生一起失窃、涉枪涉爆、涉毒案件和失密、泄密、窃密案件。

2、加大对全院法官、工作人员、退休老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利用迎春运动会和周末时间,组织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在每年“12·4”法制宣传日中,组织法官进行法律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受到广泛好评。。

3、除做好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基础上,还积极参与街道办社区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工作和“长安杯”创建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协助街道社区、社区民警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积极完成街道综治委(办)和长安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各种工作信息简报,为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便利。

由于工作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经允景洪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考核,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