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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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20 10:02
2012年12月28日,州中院决定给全州法院4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景洪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勐龙中心人民法庭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近年来,勐龙中心人民法庭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现“案结事了”工作目标,取得了突出业绩,以实际行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经济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辖区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和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