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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检查组到我院检查执行工作廉政建设情况

作者 :玉波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11-15 16:11

 

2012年11月7日,以省院执行局廉政监察员杨正礼为组长的云南省高院执行工作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组一行2人在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沈云的陪同下到我院对执行工作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检查的主要项目与内容是:执行队伍建设、纪律作风以及纪律制度保障的落实情况;执行员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违反办案纪律而收到处分或问责的人员;执行案件中的财产评估、拍卖、鉴定工作是否按照上级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实施;列入本次涉党政机关法院生效判决专项活动的案件清理进展情况;最高院挂牌督办案件的执行情况。

检查组查看了我院执行队伍建设、纪律作风以及纪律制度保障的落实情况,询问核实了我院执行员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的情况。并随机抽查了部分执行卷宗,听取了我院执行局局长雷卫东汇报的《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廉政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省高院重点督办的执行案件情况报告。

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卷宗,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院的执行廉政建设工作成绩,我院在执行工作中切实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建立和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检查组要求我院领导要选好、配好、带好执行干警,要注意提高干警的思想教育;加强干警的业务素养,规范执行程序,加大执行风险点的监督,保障执行案件质量,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