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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在紧张也要协助兄弟法院办案

作者 :玉波罕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11-15 16:11

 

2012年11月6日,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余少宾、刘汉春一行两人到我院执行局要求协助扣押被执行人余俭康停在我市景讷乡的住友牌SH210挖掘机。我院执行局在人员紧张、年终办案时间紧的情况下,放下自己的案件优先办理协助事项。抽出两名执行员协助该院执行。

2012年11月7日,我院执行局两名执行员与该院执行员一同驱车到达执行目的地,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余俭康抵触情绪较大,经过我院执行员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布控现场,排除突发事件的发生。至下午四点多,对被执行人余俭康所有的挖掘机顺利进行了扣押,并运离了现场。至此,该案顺利得到执行。江西省广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对我院严格依法协助行为和鼎力协助给予了肯定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