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玉儿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9-25 17:09
法律文书送达是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但由于受种种因素影响,“送达难”仍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送达工作面临的难题。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通过全庭人员的不懈努力及协调配合,克服各种困难,及时向22位商户送达法律文书,最终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事情经过:西双版纳辉煌玛特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度假区景盛新市场有限公司签订了《景盛旧货市场整体承包经营协议》取得了景盛旧货市场的相应权利。旧货市场原22商户在铺面租赁到期后未再续签,但拒绝搬离。为此西双版纳辉煌玛特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景洪市人民法院要求22商户搬离占用的商铺及赔偿损失。案件来到民一庭后,在备齐送达材料后首先通过电话联系,有些被告通过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有些被告表示拒绝到法院签收法律文书,并扬言不会配合法院工作。针对这种情况,负责送达的人员在将此事报告庭长后,经庭长认真分析及时统筹安排人员,以及在西双版纳辉煌玛特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大力配合下,到景盛旧货市场向22位商户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等相关材料,并向22位商户进行了解释,告知如何应诉、参加诉讼、举证期限等有关诉讼权利。目前,22位商户已和西双版纳辉煌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重新达成铺面场地的租赁协议,西双版纳辉煌玛特商贸有限公司也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撤回了对22位商户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