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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解千结 责任筑和谐

作者 :勐龙法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2-07-16 15:07

 

 

2012年5月22日早上7:50分,外面正下着大雨,勐龙中心人民法庭刚打开大门,就有一位拄着拐杖的少妇冒着大雨步履艰难地走进来,法庭干警赶忙用手中的雨伞帮其挡住了瓢泼大雨。少妇操着四川口音连连说“谢谢,谢谢”。

经询问,少妇名叫梁能英,只见她拿出用层层塑料袋包裹着的民事起诉状和杂乱无章的住院费发票、陪床收据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带着哭声问“法官大姐,你看看我的事能不能办,还差不差材料”。

原来事情还得追溯到2012年2月25日,梁能英是位打工妹,她按老板李素华的要求,乘坐了由岩庄掌囡驾驶的运输香蕉的小型拖拉机,不想在途中与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支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其右下肢腓骨下段闭合性骨折而住院治疗31天,产生医疗费30000余元,还需后续治疗费10000余元。为此,她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支汤、岩庄掌、李素华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和鉴定费60000余元。

勐龙法庭立案受理该案件后,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被告支汤赔偿32000余元、被告岩庄掌囡赔偿21000余元、被告李素华赔偿5000元,原告梁能英放弃5000元的诉请。

事后,原告梁能英激动地说:“谢谢法官,你们为我主持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