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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窗口服务意识 促立案工作效率

作者 :张红梅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12-09 09:12

 

 

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对外窗口,立案工作与“公正与效率”、“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思想密切联系,案件受理是否正确,与司法统一,诉权保护利害悠关。如果案件审查不严,立案后既难驳回,又难下判,就会导致矛盾沉积。滥诉得不到制止,缠访无以应对,司法资源即会全面紧张。

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现有法官和工作人员6人,主要负责诉讼指导,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立案调解,材料收转,申诉信访接待,服务群众和服务审判工作;受理审查民事、商事、行政起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申诉执行立案,做到依法及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询必答,当立即立、当办即办;解答法律咨询。截止2011年11月30日,共新收案件2496件,其中:民事案件795件,商事案件796件,诉前财产保全19件;督保程序211件,行政诉讼7件,行政非诉案件10件,特别程序案8件,不予受理案26件,执行立案624件(无刑事自诉案件)。

由于立案工作日趋繁重,作为立案法官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接待热心,办案公心,解释耐心,对每一位来办事的当事人要热情周到,严禁态度恶劣、冷淡。对每一个案件,做到公正、公开、出自公心,秉公执法,对每一件事,做到细心、细致,对当事人不懂、不理解之事,耐心解释,让当事人明理、懂法。为此,立案庭在显著位置张贴《立案流程示意图》、《诉讼服务窗口工作职责》、《诉讼服务窗口服务承诺》、《来访人员须知》、《接待指导的文明用语和禁用语》、《诉讼服务窗口工作流程》以及温馨提示。在庭内摆放诉讼须知、起诉状书写格式、强制执行申请书(基本范文)、起诉立案告知书、诉讼时效和主要诉讼期间告知书,方便当事人查阅,确保立案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