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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选聘协助执行员、联络员

作者 :艾相宰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11-29 08:11

 

如何破解在执行中寻找被执行人难、被执行财产难寻和执行文书难送等“执行难”?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和结合全市各乡镇实际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8个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出台了《景洪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工作制度》、《景洪市关于公开选聘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实施方案》,经报请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共选聘20名具备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无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法律、政策基础知识、熟悉当地社情民意;在当地有较高威信且身体健康等条件的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并补助一定的经费,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

由于建立了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执行联动机制,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开展各项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可靠保障,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工作范围和职责:

一、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执行法律文书;

二、协助人民法院通知相关人员;

三、协助人民法院调查了解并提供相关线索;

四、依照法律规定到执行现场监督见证人民法院执行行为;

五、协助人民法院维持执行秩序;

六、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执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七、协助人民法院深入细致做好执行当事人思想工作;

八、向人民群众宣传执行法律规定;

九、其他需要协助办理与执行相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