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景法宣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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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29 08:11
近年来,由于我州经济不断发展,随之而来的各类诉讼案件不断增多。景洪市人民法院作为州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每年要承担承办大量诉讼案件的重担,面对如此大幅上升的诉讼案件,虽然院党组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审判工作力度,但还是有些案件未能及时审结,造成未结案件大幅上升趋势。为此,景洪市人民法院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有效对策。
原因:
(一)、案件数大幅上升,并且一些案件,如涉及山林水土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与当事人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紧密相关,社会影响大、当事人之间矛盾深,在审理中虽均持慎重态度,尽量能做到“案结事了”,结案后又引发新的信访案件。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有审判员资格的人虽占全院人员的约三分之一。但实际承办案件的人员其实不多。如2010年度的2000多件民商事案件,具体承办案件的审判员仅为14人(含庭室领导,法庭、立案庭人员)。案多人少的情况,导致简单的案件办不快,复杂的案件办不精。
(三)、案件流程管理模式的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
(四)、案件流程中的送达及鉴定阶段的问题较多,不够规范。
对策:
1、进一步合理调配人员,拓宽进人渠道。
2、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的硬件建设。
3、进一步加强审判人员素质培训。
4、推进审判改革,审判人员案件办理专业化,法律文书模式化。
5、案件繁简分流。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冲突不激烈、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快审、快调、快结。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当事人之间矛盾深的,考虑周全、妥善审理,加强调解,谨慎判决。
6、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的管理和规范。
7、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送达工作和委托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