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民一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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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19 10:10
10月8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格召开会议,组织所分管的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普文法庭、勐龙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三十余人,认真学习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思明副院长在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振奋精神扎实工作 为桥头堡战略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及相关的文件,还对案件管理流程、法律文书的制作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参会的人员在领会这些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的经验等进行了讨论和交流。通过学习,大家达成了共识,对今后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
1、在思想认识方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群众观点;自觉学习、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
2、理清了房地产、物权、建设施工合同、民间借贷、侵权责任、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与普通百姓息息相关的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消除了审判误区,进行一步规范了审判行为、统一了裁判尺度。
3、各庭室的工作人员坦诚沟通,交换意见后,互相体谅对方的工作难度,并商讨了一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对案件管理流程、风险社会管理、法律文书的制作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为更好地适应下一步法院搬迁新址后的新的管理模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李格副院长还要求各庭室要组织对“小额速裁制度的建立”、“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的讨论。这次会议,对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人员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步伐、规范行为等方面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