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叫徐信会的人从3000公里外的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向景洪市人民法院寄来一封感谢信,以表达对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勐罕人民法庭负责人虞兵法官为他们提供公正、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有效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感谢之情。
据悉,2017年10月31日,河北省承德市游客杨某某在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州热带植物园内游览时,工作人员驾驶的观光车撞伤头部、肩部、腰部及腿部等部位,杨某某及其家属向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投诉,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000元。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勐罕人民法庭负责人虞兵法官和书记员罗沙“受命”参与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大队、勐腊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这起旅游纠纷案的调处工作,并公正、高效、快捷的调解了纠纷,有效维护了受害人杨某某老人的合法权益。
徐信会在感谢信中叙述:我是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工作人员,名叫徐信会,在此谨向贵院虞兵法官及同行的书记员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虞兵法官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虞兵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2017年10月31日11时许,我和家人一行四人在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州热带植物园内游览时,岳父被工作人员驾驶的游览观光车撞伤头部、肩部、腰部及腿部等部位。在医院诊断结果出来后,我们向景区提出了相关诉求,但景区方在事发当天是推诿扯皮,第二天在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大队主持协商期间,景区方又找出种种不正当理由拒绝承担相关赔偿,让我们的合理诉求无法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给受伤老人又造成了二次精神伤害,也让我们对西双版纳的旅游市场产生极大的反感及厌恶情绪。
后经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大队建议,请贵法院的旅游巡回法庭介入进行调解。调解会开始时虞兵法官的开场白中说到:“他虽是当地的法官但绝不会偏袒本地旅游企业!他虽不能代表贵法院,但他要代表一名西双版纳的公务员向我们表示道歉!希望我们不要因此事对西双版纳的旅游产生不好的印象!”他的一席话让我们倍感温暖,也对此次调解有了信心。之后,虞兵法官在听取了双方对事件的描述及诉求后,从司法角度耐心细致的向我们表述了此案的二个处理方法,并从专业角度建议我们双方协商解决。后经虞兵法官多次单独调解,景区方终于答应了我们的相关诉求,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多钟了。我们全家对此次虞兵法官的调解非常满意!经过他的公平、公正的调解,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处在劣势的外地游客的合法权益;在调解过程中,他谦逊友善的处事风格、专业高效的办事能力让我们全家为他点赞,并重新树立了对西双版纳的好感。虞兵法官的行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他让我们西双版纳之行充满了美好的回忆!我们会将因虞兵法官而变得美丽的西双版纳故事讲给身边人听,让更多的朋友去美丽的西双版纳旅游!
通过读罢这封感谢信,让人顿感振奋,我们的法官有担当精神,工作效率很高,对游客诉求尽心尽责,值得点赞。真可谓:一封来自北方感谢信倾诉傣乡法官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