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龑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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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20 15:07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人民法庭审结一起丈夫因怀疑妻子出轨便向妻子化妆品投放农药引发的离婚纠纷案,并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经审理查明:被告刘某与原告李某为夫妻关系,双方已结婚共同生活30多年,育有一子,因怀疑原告李某在外有人,被告刘某限制其与异性乃至同性讲话,双方闹起了离婚。2015年12月25日,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刘某必须改变怀疑李某的习惯,双方试着生活半年,刘某不改正李某可以起诉离婚”。2017年4月28日,被告刘某不想让原告李某化妆出门便将农药敌敌畏投放到化妆品中,原告李某回家发现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出警后民警对被告刘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为此,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庭审过程中被告刘某声泪俱下,承认自己有怀疑原告李某出轨的毛病并进行道歉,但没有得到原告李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夫妻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应加强沟通交流,夫妻既然已就矛盾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就应当遵守协议约定。但被告刘某投放农药的行为,不但违背夫妻协议约定,甚至已威胁到原告李某的人身安全,考虑到原告李某经法官多次沟通始终不愿原谅被告刘某,故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