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频繁接到一当事人的电话,电话里的当事人李某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被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扣划了,自己未收到过判决书为何钱就被执行了?并称钱不是他借的为什么执行他的钱?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调阅卷宗了解案件情况,该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实际借款人是被告尹某,李某是作为担保人出现在本案中的,因尹某患有精神病且已失踪两年,亲朋好友均找不到他,与妻子离婚后其下没有任何财产,而此时作为担保人的李某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该案于2013年5月21日立案受理后,先后两次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被告李某两次送达均是法院人员到其家中送达,第一次是由其母亲代收但拒绝在送达回证中签字,第二次上门找寻其时,在上一次尚承认是李某父母便拒绝承认其真实身份,并声称送达人员送错了地方,这里不是李某家,送达人员根据第一次送达的照片确认李某父母真实身份和地址后,李某的妻子蔡某从里屋出来承认是李某家,并称自己是李某的妻子同意签字代李某签收法院送达给李某的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送达人员再三强调开庭时间希望李某能出庭以便法官查明事实真相,而后该案件于 2015年12月9日判决,送达宣判时,被告仍未按通知前来领取裁判文书,承办法官再次组织人员送达,为此风尘仆仆于2016年1月18日再次驱车来到李某家,但李某仍不“在家”,其妻签收后拒绝捺印之后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妻子近日再次出现,声称自己根本没有收到判决书就莫名其妙被执行,并为多次控告。鉴于李某妻子及其家人一直口头承认其夫妻关系,但却不愿配合提供婚姻证明,承办法官根据这一情况,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再次向李某妻子送达了一份判决书,并耐心而细致的向李某妻子讲解了有关送达程序的法律规定,告知她如果确实认为有问题,也可以依程序申请再审和再审过程中对应的风险,经过送达人员的认真耐心的工作,李某妻子终于暂停再提出无理要求。这充分反映出人民法院送达的不易和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景洪市法院人民仍将努力完善送达工作,尽一切可能避免送达过程中的误送、漏送,以确实保障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