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龑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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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4 10:04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发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精神,在一个上午的时间内,通过前期耐心细致的疏导沟通工作,督促案件当事人就纠纷达成调解意向,将同一被告的9件不同类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协议金额高达1278万余元。
勐龙人民法庭在受理争议纠纷后,承办法官强调实质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工作实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通过对案件材料的梳理分析,摸清矛盾纠纷症结,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调整工作方法,抓牢矛盾纠纷关键节点,提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引导当事人找到问题的症结,分析存在的利弊得失,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多管齐下,集中审理案件,最终促使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圆满解决矛盾。
勐龙人民法庭通过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深入至案件审理的每一个阶段,避免当事人诉累,将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