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龑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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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8 11:04
勐龙法庭:司法为民牢记心一日审结六起“涉外”劳务纠纷案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人民法庭经过调解,审结了六起中国农民工在缅甸国从事劳务引发的“涉外”劳资纠纷案。
原告张某等6人与被告李某均系云南人,李某于2015年雇佣原告张某等6人在缅甸国南板地区管理香蕉,双方签订1年期限的书面雇佣协议,在管理结束后双方就清点结算各执一词导致纠纷发生。为此原告张某等6人在缅甸国南板地区和景洪市勐龙镇政府调解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支付剩余管理工钱。
值得注意的是,庭审中,有3名原告未到庭参加法庭庭审,由代理律师代为出庭,导致未亲历事件的律师对法官的询问回答不具体,事实细节表述不明。有2名原告持有被告李某签字的欠条,其余4名原告均只有雇佣协议作为证据,已预付工钱系当面经手无字据,管理香蕉数量也没有双方清点的书面记录,导致被告李某律师抓住原告张某等6人的这一短处大肆抗辩,提出工钱已付清。而原告张某等6人对民事诉讼的理解也存在偏差,没有意识到提交证据是自己的责任,误认为打官司后事情就全交给法院了,事实不清楚法院可以直接去境外调查核实事件真相。
承办法官在尽力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努力向被告李某做工作,促使被告李某与2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4名原告经法庭讲解诉讼风险后,在其代理律师的建议下撤回起诉,最终这六起“涉外”劳资纠纷案在一日内得以全部结案。虽然原、被告均系中国公民,但是由于劳务发生地点在境外以及其中的诉讼风险,使得这六起“涉外”纠纷案件具有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