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立案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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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7 09:03
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作为市法院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负责审查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立案工作;审查申诉(再审)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上诉案件的登记移送,分流处理;做好司法统计报表和日常来信来访接待、答复、回复等工作。
2017年2月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一个月内我庭共审查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立案678件。其中,刑事53件、民商事461件、行政12件、执行150件、申诉复查1件;相比较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止共立案506件,其中刑事43件、民商事388件、行政11件、执行62件、申诉复查1件,案件数较上一年同月份增加了172件。
今后,我庭将继续贯彻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的司法服务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